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,拟确定以下同志为本次推优对象。根据有关要求,现将本次推优对象进行公示:
2021级(10人)
周洋、何禹鑫、丁韩晶、任晓琪、张嘉格、商静雯、王郅祺、甄紫喧、刘峻莹、郑诗瑜
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4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团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监督电话:
学院党总支书记:马秀杰3555128
学院团委书记:程莹莹3555395
生命科学学院团委
2022年11月24日